安徽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职责

(一)   研究拟定全省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,并监督实施;

 
(二)   研究拟定全省性体育竞赛制度、竞赛计划,统筹协调重大赛事的竞赛组织工作;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;

(三)   综合平衡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项目布局,指导裁判员队伍建设;

(四)   研究拟定本省参加全国运动会的方案并监督实施,指导协调省优秀运动队管理工作;研究制定全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计划,指导协调青少年体育训练和各类体育学校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工作;

(五)   研究拟定全省体育科技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,指导体育科技工作,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以及成果的审查、鉴定和推广应用;

(六)   研究拟定全省教练员岗位培训计划,并组织实施;

(七)   审批运动项目一级运动员和一级裁判员;

(八)   指导全省性单项体育协会的业务工作;

(九)  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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